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房票安置模式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解决方案,正逐渐受到各地政府的重视和推广。这种模式不仅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选择,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影响和挑战。
房票安置模式有利之处主要有:
其一可以缓解政府统建安置房在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的压力;
其二可以保障安置资金在范围内流通,有利于带动经济发展;
其三规避统建安置房在建设、交付、管理和产权管理过程中的诸多问题;
其四可以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城市建设品质,显化土地资产价值;
其五提高房地产去库化速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利之处主要有:
其一房票安置模式在运行过程涉及部门和流程多,需要规范性制度来保障;
其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市场上可提供的房源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的意愿存在不确定性;
其三如果房票购买的是期房,还有可能存在期房烂尾的风险;
其四如果房票要及时结算的话,短期内也会给财政带来较大压力。
地方政策实践
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在城市更新中尝试房票安置模式,并发布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例如,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房票的使用范围、购买方式、有效期等内容,并提出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配套政策和义务教育保障政策。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发布了《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明确了安置型商品房的价格确定和购房流程,为房票安置模式提供了操作指南。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
温政发〔2020〕24 号
摘录
1.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可持房票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安置房。
2.房票样式统一制定,实名持有,不得买卖、抵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
3.房票自出票之日起至购房之日止票面金额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指导利率 LPR 计息。
4.房票自出票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可以跨区使用,具体由各区根据征收项目自行确定。
5.选择房票安置给予对应的货币奖励和购房奖励。
6.选择房票安置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配套政策和义务教育保障政策。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版)》
摘录
1.安置型商品房实行 “一房一价”,由安置型商品房开发建 设单位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均价结合层次调节系数确定每套房屋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
2.安置型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 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适时组织被征收人选房。选房后,被征收人 凭购房单、选房证明一个月内与安置型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房票安置模式作为城市更新的新路径,既带来了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各地政府应审慎推进,加强政策规划和监管,确保其有效实施。同时,还需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这一模式在城市更新中的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