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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哪一方征地补偿较高?
2018-07-12 10:08 作者:朗慧科技 浏览次数:5084

文章转载自: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2018-06-20 09:47:18

随着现在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创业机会涌现在眼前,不少人为了能够扩大自己的企业,利用高额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建设厂房,扩展公司业务等。而政府一般征用土地是属于行政行为,政府征用土地是为公共利益,并依法要给予老百姓合理的补偿。而开发商出面征收则属于商业行为,很多时候,只要双方谈妥价格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被征用。


虽然政府征地与开发商征地都是征地,但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哪一方征地补偿较高?

那么,政府下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建高铁等。


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征收。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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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征地的程序是什么呢?


开发商在征地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哪一方征地补偿较高?

开发商征地补偿跟政府征地补偿一样吗?


一般来讲,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时很容易认可,而且政府地征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但相对于来说,开发商征地一般可能会被征收者给高于政府征地补偿的数额。


但不管谁征地都应该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同时,依照相关规定,不管谁征地都需要保障被征收权益,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对此,如果在征地拆迁当中,遇到开发商征地或是政府征地,在没有给予合理补偿时,千万不要在补偿协议上面签字,可通过双方协商达到补偿的目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请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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